昆玉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昆玉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地处昆仑山北麓,塔里木盆地西南部,于2016年2月26日挂牌成立。行政区划包括第十四师47团(驻墨玉县)、皮山农场(驻皮山县)、一牧场(驻策勒县)、224团(驻皮山县和墨玉县之间),面积为687.13平方公里。2016年5月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增加225团(驻于田县)。市名源于中国最早的文化典籍《山海经》——昆冈出美玉。昆仑山自古出产美玉,而又以和田玉为最佳,将昆仑山与和田玉相结合,即昆仑山的美玉。师市现辖5个农牧团场(35个连队),其中47团(驻墨玉县)、皮山农场(驻皮山县)、一牧场(驻策勒县)、224团(驻皮山县和墨玉县之间)、225团(驻于田县),31个独立核算的工交建商企业。昆玉市地处昆仑山北麓,塔里木盆地西南部,其中47团(驻墨玉县)、皮山农场(驻皮山县)、一牧场(驻策勒县)、224团(驻皮山县和墨玉县之间)。市中心城区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224团团部玉龙镇,东距和田市70多公里、西距喀什市380公里,行政区面积为687.13平方公里。中心位置处于北纬37°12′39.87″东经79°17′28.73″。